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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单位的临时团组织
或需调整单位的团组织 同级党组织、上级团组织
向同级党组织、上级团 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
委递交书面报告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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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内容:1.说明本单位团员人数分布情况;2.要求设立团委、总支或支部的理由;3.要求设团委或总支的要说明计划下设支部数、委员会人数。
新建单位应由党组织向上一级团组织提出报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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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其上报情况是否属实,团的委员会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,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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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单位的临时团组织
上一级团组织 或需调整单位的团组织
审 批 召开筹备会或委员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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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具备组建条件的单位发文。
内容:1.同意设立。2.组建设置形式。3.团委、总支或支部的委员组成人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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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置工作,确定组织方案,筹备组建工作,商定委员候选人人选,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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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单位的临时团组织
或需调整单位的团组织 新的一届委员会
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 向上级团组织递交呈批
报告同时抄报同级党组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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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团委、总支或支部委员会(详见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选举程序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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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内容:1.选举工作情况;2.选举产生的书记、副书记、委员名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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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级团组织、同级党组织 上级团委下发批文
对报告进行审批 同时抄送所在单位党组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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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选举工作程序和选举办法,是否行使有关规定;讨论决定报批单位的书记、副书记名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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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文内容:1.批准选举结果;2.批准书记、副书记。
同级党组织办理团组织正副书记任职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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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上级批文及各类资料存档备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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